八号公寓六楼公共自习室管理规定
公共自习室是全校同学共同分享的自主学习场所,是学校努力为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而开设的非常规教室,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自习室管理,维护自习室正常的学习秩序,创造一个环境优美、整洁有序、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自习室仅供本校学生自主学习使用,禁止外校人员使用。
二、自觉维护自习室的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打闹;携带手机的同学把手机调成静音;不得在自习室内接听电话;不得大声背诵,以防影响他人。
三、自习室严禁各种形式的占座抢座。如发现有占座的情况,直接没收物品并上报辅导员,待上交1000字的检讨书后将归还本人(参考第十二条)。如有事请暂时离开,并在座位上留纸条说明原因(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分钟,二十分钟以上视为占坐)。不得一人占据多个座位,以保证座位得到充分利用。
四、自习室是公共场合,不负责看护个人物品。手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人走物走,一旦丢失,自习室不予负责。
五、保持自习室的干净整洁。自习座位的干净整洁由正在使用桌椅的个人负责,学院会不定期突击检查,检查时将登记个人信息;不得在自习室吃饭、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头发等废弃物;不得将私人桌椅、宠物带入自习室;不得在自习室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广告;不得在自习室内吸烟。
六、爱护室内的公共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设备,不得私自拉电线,安装插座用电炉等电器。
七、在自习室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文体活动。
八、遵循自习室的开放时间。在自习室内遇到各种影响自习的问题可向管理员反映,并服从管理员的管理。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近入自习室。
十、非紧急情况或未经允许不得挪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者,需写检讨1000字,屡犯3次以上减扣2学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学院有关部门处理,情节严重者,禁止再进入自习室。
十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暂由会计学院自律会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