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7-20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申报高水平科研项目,进一步提高我校科学研究水平和影响力,根据《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现开展2020年度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类别

    培育类别分为国家级项目和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级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国家级项目)、国家科技计划(含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2020年度拟培育8项。

    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文化部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含联合专项)。2020年拟培育10项。

    培育基金金额详见文件规定。

    二、申报条件

1.详见《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6)文件规定。

2.为落实好我校第一轮重点学科建设方案,引导各学科研究方向逐步凝练,进一步提高我校科学研究水平和影响力,经各部门论证提交、校内外专家评议,制定了《2020年度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课题指南》(见附件8),请参考指南进行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课题论证》活页(附件5)一式5份、《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核后,以部门为单位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计划科(行政楼314西),电子版发送至nzxyjhk@163.om,报送截止时间:202091014:00

2.申报项目必须填写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见附件7,二级院部、行政部门都需要填写该表格),由项目负责人、科研秘书、意识形态监督员、分管科研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上交纸质版一份。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形式审查。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务必使用2019.11最新版,意识形态监督员签字人为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委员。

    3.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协议书》,项目开始实施,学校按照文件规定拨付资助经费,资助经费使用参照学校纵向课题经费使用相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验收

    验收标准详见文件规定,其中以论文结项的,需以山东女子学院为第一单位,且项目主持人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需标注“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资助”。

 

科研处计划科联系人:高朋钊

科研处计划科联系电话:0531-86526656/15318829702

 

附件:

1.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

2.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协议书

3.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结项书

4.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申报汇总表

5.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课题论证》活页

6.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7.形式审查表

8.2020年度山东女子学院高水平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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