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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我校学生到韩国韩信大学交流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7-11点击数:

关于选派我校学生到韩国韩信大学交流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韩国韩信大学的合作协议,我校将于2018年继续派出学生到该校交流,在该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1、交流时间:2018-2019第一学期; 

    2、交流人数:免费生6人,自费生不限; 

    3、选拔范围:我校应用韩语专业大二学生、其他专业专科大二学生,本科专业大二、大三学生; 

    4、选拔条件: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成绩班级前30%,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秀,男女不限; 

    考虑到出国留学对语言能力的要求及我校办学的实际情况,外国语学院之外的每个院部限推荐一名优秀学生(选修过我校韩语公选课的或通过其他途径已掌握一定韩语基础的学生优先),外国语学院的应用韩语专业不限制报名人数,外国语学院韩语外专业限报一名。

    有打算在韩国继续攻读本科或者硕士的同学,到国际交流合作处参加面试,可优先破格录取。

    报名材料中,请附上学期期末成绩单及专业名次。

    5、费用参与交流的学生在韩国学习期间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其他费用自理。 

    6、不能选派为免费交流生的学生,若有意向去韩信大学交流学习,可参加自费项目。 

    7、课程及学分认定: 

学生赴国外合作院校短期交流采取学分互认的方式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 

我校应用韩语专业在韩信大学修读的课程,根据对方提供的学习证明和学生取得的学分进行换算后给予学分认定。其他专业本科大二、大三学生在韩信大学交流期间修读的非专业课程学分,可申请冲抵学生的通识选修课学分,冲抵最高不超过8分。回校以后,学生须申请以缓考后补考(以补考卷面成绩计为课程综合成绩)或重修方式完成交流期间耽误的校内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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