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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8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7-10点击数:

根据《山东女子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山东女子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见《山东女子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规定》(鲁女院字〔2010〕64号)、《关于《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鲁女院字〔2012〕16号)中相关规定。

补充说明:资助对象以博士论文和已经鉴定(结题)的省部级课题为主,硕士论文原则上不予受理。已申请学校其他著作出版资助的不得申请。

二、资助额度

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总额度20万元,2018年度计划资助出版6-7部优秀学术著作。

优秀学术著作原则上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每部著作资助2-3万元左右,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

申报手续和要求

按照《山东女子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规定》(鲁女院字〔2010〕64号)第三条规定程序申报。

四、评审和审批

1.申报。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

2.资格审查。科研处对申请专著进行资格审查(9月11日至9月16日)。

3.初审。科研处根据著作隶属学科,聘请同行专家对申请专著进行匿名初审。每部书稿须经三位同行专家审读,其中至少二位是校外专家。专家应从专著的学术水平、应用价值、著述特色、写作水平、出版意义等方面综合考虑,独立、公正地提出“优先资助”、“同意资助”或“不同意资助”的明确意见(9月17日至9月24日)。

4.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匿名初审的项目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讨论、评审。校学术委员会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为通过评审(10月)。

5. 校长办公会审批。校学术委员会通过的学术专著报校长办公会审批,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五天,无异议的项目予以资助(10-11月)。

5.学校行文下发资助名单,并与获得批准者签署《山东女子学院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合同书》。

联系人:刘老师  高老师    联系电话:86526015  


科研处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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