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山东女子学院2024年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3-19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女子学院科研项目配套与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鲁女院发〔2022〕100号,现面向全校征集2024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优秀科研成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4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完成的标志性成果。

二、成果类别

本次成果征集包含三个类别,分别是:高水平论文、智库成果、发明专利及标准。

三、成果要求

1、所有成果必须“山东女子学院”为第一承担单位或第一署名单位。

2、成果须录入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并联系本学院科研秘书初审。科研秘书应按照表1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需上传材料清单严格把关,提交《山东女子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之前,科研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应为“机构通过”。 

1 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需上传材料清单

1

论文

非检索论文

1.论文电子版(知网下载pdf或扫描件(封面+目录+论文));2.图书馆盖章的查重报告的扫描件

检索论文(sci、ssci、ei、cssci等)

1.论文电子版(知网、web of science等下载pdf或扫描件(封面+目录+论文));2.检索报告的扫描件;3.图书馆盖章的查重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报纸

1.文章扫描件;2.图书馆盖章的查重报告扫描件

2

专利


专利证书原件扫描件

3

智库成果


录入到“科研成果-研究报告”中,并上传采纳单位盖章或签批的智库报告扫描件


其他要求

1)上传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的扫描件。

2)所有科研业绩材料填报人存好原件备查。

四、征集方式

1、成果第一完成人填报《山东女子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提交所在部门汇总

2、单位申报成果的真实性、意识形态等内容进行初审后,将纸质版《山东女子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zxycgk@163.com。

 

备注:智库成果如若涉密,可不在科研系统上传采纳单位盖章或签批的扫描件,只需提供纸质版复印件,由成果完成人单独报送。检索论文(sci、ssci、ei、cssci等)需提供纸质版检索报告

 

报送时间:截至2025328

联系人:李浩然                 

联系电话:86526656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办公315

 

附件:

1. 山东女子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学术论文)

2. 学术论文“成果影响”填写示例

3. 山东女子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智库成果)

4. 山东女子学院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发明专利和标准)

 

科研处

2025318


  附件1:山东女子学院校级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学术论文.xlsx 

附件2:学术论文“成果影响”填写示例.docx

  附件3:山东女子学院校级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智库成果.xlsx

  附件4:山东女子学院校级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发明专利和标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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