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与就业榜样,鼓励广大毕业生积极投身祖国建设事业,提高毕业生专业能力,提升综合素质,发展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学校决定开展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收集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我校2013、2014、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
1、具有正确的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
2、自主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毕业生;
3、为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岗位能手的毕业生;
4、对社会有特殊贡献或在行业有突出先进事迹者优先考虑。
各学院按时向招生就业处提交优秀毕业生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
3、事迹简介:写明毕业生基本信息(含姓名、专业、地址、工作岗位、单位),工作情况、工作业绩、成长感悟及对母校和师弟师妹寄语等。毕业生个人事迹简介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统一用A4纸打印。
3、各学院在上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交电子文件(注意文件格式)。
1、征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影响面较大,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加强宣传,以征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为契机,积极鼓励在校生认真学习,提高就业技能,增强就业信心,为将来更好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3、本次征集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工作时间紧,各学院要抓紧部署,按时保质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