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发挥学生兴趣与专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山东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鲁女院发〔2023〕4号)以及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2024-2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为保证我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程序的公正公平,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集体决策转专业工作中的考核方案及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冯华、孔晓晓
成员:王凤燕、宋国敏、尹衍梅、汪娟、刘兰兰、李惠敏、赵聪、贾蓓
二、各专业申请条件、拟接收学生计划数及咨询人
会计学院2023-2024-2学期各拟接收转入专业的申请条件、拟接收学生计划数及咨询人信息如下:
序号 |
拟接收转入专业 |
申请条件 |
拟接收学生计划数 |
咨询人及联系方式 |
1 |
会计学 |
1、道德品行好、学风端正; 2、符合鲁女院发【2023】4号《山东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的申请条件;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主动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已修读课程中,不存在不及格课程; 4、接收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接收以艺术类、校企合作项目、中外合作项目类别录取的本科生; 5、对会计学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并有一定的了解或特长; 6、身体、心理健康。 |
39 |
宋老师:15662660186 |
2 |
财务管理 |
1、道德品行好、学风端正; 2、符合鲁女院发【2023】4号《山东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的申请条件;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主动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已修读课程中,不存在不及格课程; 4、接收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接收以艺术类、校企合作项目、中外合作项目类别录取的本科生; 5、对财务管理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并有一定的了解或特长; 6、身体、心理健康。 |
10 |
汪老师:15863182899 |
3 |
审计学 |
1、道德品行好、学风端正; 2、符合鲁女院发【2023】4号《山东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的申请条件;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主动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已修读课程中,不存在不及格课程; 4、接收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不接收以艺术类、校企合作项目、中外合作项目类别录取的本科生; 5、对审计学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并有一定的了解或特长; 6、身体、心理健康。 |
10 |
王老师:15990908386 |
4 |
会计学(校企合作) |
1、道德品行好、学风端正; 2、符合鲁女院发【2023】4号《山东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的申请条件;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主动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已修读课程中,不存在不及格课程; 4、接收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及以校企合作项目类别录取的本科生,不接收以艺术类、中外合作项目类别录取的本科生; 5、对会计学、审计学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并有一定的了解或特长; 6、身体、心理健康。 |
9 |
王老师:15990908386 |
5 |
大数据与会计 (校企) |
1、道德品行好、学风端正; 2、符合鲁女院发【2023】4号《山东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的申请条件;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主动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已修读课程中,不存在不及格课程; 4、接收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专科生及以校企合作项目类别录取的专科生,不接收以艺术类、中外合作项目类别录取的专科生; 5、对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并有一定的了解或特长; 6、身体、心理健康。 |
9 |
汪老师:15863182899 |
6 |
大数据与会计 (中澳) |
1、道德品行好、学风端正; 2、符合鲁女院发【2023】4号《山东女子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的申请条件;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主动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已修读课程中,不存在不及格课程; 4、接收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专科生及以中外合作项目类别录取的专科生,不接收以艺术类、校企合作项目类别录取的专科生; 5、对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并有一定的了解或特长; 6、身体、心理健康。 |
11 |
刘老师:15153185758 |
说明:存在思想政治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三、考核办法
(一)笔试
笔试成绩为申请转专业前,学生在拟转出专业修读的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
(二)面试
所有申请转入学生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转专业面试。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成绩排名
申请转入学生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学院分专业对所有申请转入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接收名单,综合成绩相等的情况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经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确认面试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转专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材料交送地点
有转入意向且符合上述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于2024年3月11日前,将经转出学院签署意见的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转出学院盖章的学生成绩档案表(一份)送交我院。如有能够证明综合素质的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份),请一并提交。
材料送交地点:博雅楼A113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526752
会计学院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