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及《山东女子学院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启动2021级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报名工作,并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2021级在籍在校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入学以来无考试作弊行为,且修读所有课程环节平均学分绩点大于等于2.0者均可报名。
二、拟开设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专业
教育学院:学前教育(非师范类)
会计学院:会计学
外国语学院:英语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
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生每人只能自愿选修一个辅修专业,不能多选;学生进入教务系统辅修报名模块,所能看到的专业,即为可选的专业。
三、修读要求
1.为避免辅修与主修专业授课时间冲突,各辅修专业课程一般在周六、周日授课。
2.辅修第二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学校统一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当进行交费重修。
3.辅修修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修读第二专业辅修资格:
考试作弊的;
主修专业一学期内有两门及以上或者累计有三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辅修第二专业累计有三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四、毕业规定
1.参加辅修的本科学生须在第3至8学期(大二第一学期至大四第二学期) 六个学期时间内,修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2. 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前提下,修满辅修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达到辅修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关要求的,方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符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获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学生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时间应与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的时间一致。在标准修业年限内未达到辅修专业证书颁发条件的,可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弹性修业年限内,申请主修专业延期进行毕业结论认定并延长修业年限,或申请放弃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学习资格,终止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学习进程,由学校出具写实性辅修证明。
3.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辅修专业证书信息同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信息一样,均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平台备案,学生本人访问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平台可查询本人的辅修专业证书信息。但与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信息不同的是:学生本人的辅修专业证书信息,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平台不对社会(用人单位)开放查询。辅修专业证书应与主修专业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同时出具方具备效力。
五、辅修收费要求
1.辅修第二专业按照学分收费。根据省物价局核准的我校学分制收费方案(每学分100元收费标准),2021级本科生辅修共需交纳辅修课程修读费用约6500元(以实际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学分数为准)。
2.辅修课程修读费用具体交费方式、分几次交费等具体事宜由财务处另行下发通知。
3.每学期前三周为辅修课程试听阶段。试听阶段结束后,财务处会下发通知收取辅修学生当学期辅修学分学费。试听阶段结束后,提出终止辅修修读进程申请的,按月计算辅修课程修读费用(修读四周计为一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六、报名方法及工作进程
1.2022年6月9日至6月15日23时59分,学生访问教务系统网页端(http://jwxt.sdwu.edu.cn)通过“【主控】→学生学籍→辅修事宜→辅修报名”功能模块,进行报名。
2.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公布正式开设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专业名称。(原则上报名人数大于等于25人的,方开班)
3.若所报辅修专业因故无法开出的,学校将开启第二轮报名,允许学生修改报名志愿。
4.第二轮报名结束后,所选专业符合开班条件的学生不得更改志愿。
七、咨询方式
开展辅修第二专业招生工作的学院,需在本学院网站首页公布辅修第二专业招生简介和辅修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关于辅修第二专业的具体培养要求、课程修读内容、修读学分等,可按如下方式咨询各专业:
辅修专业名称 |
咨询人 |
咨询电话 |
工商管理 |
王老师 |
18560170181 |
英语 |
吕老师 |
1595316092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孙老师 |
15864528541 |
学前教育 |
高老师 |
17865125319 |
会计学 |
宋老师 |
1995313239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刘老师 |
186601688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