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专升本免于专业综合课和技能测试材料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5-12-21点击数: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过程性考核合格、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技能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学生,在专升本报考相关专业时,可以免于专业综合课和技能测试,其专业综合课和技能测试的成绩视为满分。”根据此要求,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行为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试:

1.无4门及以上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的

2.无重修课程的

3.满足以下获奖奖项

l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l 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l 山东省师范类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

满足条件的学生,须提交的材料有:上述所获大赛的证书复印件(务必加盖学生所在学院公章,A4纸大小)、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各学院统一收齐学生的材料后,交到教学运行科。

上交截止日期:12月30日。逾期不受理。

教务处

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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