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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6-28点击数:

2016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6年6月27日至8月2日。

二、项目类别

根据《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2016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时可选择其一。

三、课题指南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围绕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当前统计中心工作,拟定了重点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

四、申请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2016年度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有未结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在2016年6月27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

五、申请方式

请登录中国统计科学研究网,在首页右侧点击“快捷办事”,进入“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网络管理平台”。申请人注册后即可登录系统,已在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网络系统注册的用户,可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若密码遗失,请联系系统管理员,以便重置密码。2016年度申请时只能用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账号,不能以代理方式注册。

请项目申请人分别下载《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和《论证活页》(见附件3),按照要求填写后从系统中上传,同时8月3日之前将申请书、活页纸质版各一式2份报科研处计划科。

请项目申请人确保不同报送方式所报资料的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526656

联系人:白琨

附件1: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论证活页

注:请以前申报国家统计局项目未立项者,以及申报省统计局项目者,修改和完善项目申报书,积极申报2016年国家统计局项目。

附件:2016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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