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5〕37号)文件精神,推进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提升我校教师数字素养与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根据《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征集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的通知》(鲁教馆函【2025】43号)要求,现面向全校教师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校各行政部门、各学院,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师。
二、案例内容及要求
1. 案例主题:案例可参考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框架(见附件1),围绕教、学、评、研、育五大教育教学主场景,聚焦典型场景应用描述和微场景示例,以问题为导向,以各类通用、垂直类人工智能平台工具为抓手,形成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问题解决的典型案例。
2. 平台工具选用:案例的平台工具选用必须基于国内的人工智能平台工具,工具选用要根据问题解决需要选择适切的工具和功能,体现出人工智能技术在效率提升、质量优化、个性化育人的价值作用,形成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问题解决的高质量案例。
3. 内容导向:案例内容要注重导向性和适用性,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应用人工智能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应符合师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避免出现惰化思维能力、影响独立思考等倾向。要注重法治道德、安全隐私、文明诚信等人工智能伦理和责任落实,坚决反对抄袭、造假、违反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营造文明健康数字环境。
4. 作者及报送数量:案例征集按照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一个案例填写1位作者,一位作者最多报送1个案例。
5. 材料组成:每个案例需包含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课件及案例视频(模板及要求见附件)。
6. 视频制作:案例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采用“PPT+录屏+解说”的方式录制,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案例概述(2分钟以内),介绍案例解决的教育教学场景主要问题、采用的技术方式方法;二是过程与方法(6分钟左右),介绍人工智能平台工具选取,应用人工智能解决问题的步骤和方法;三是成效与经验(2分钟以内),介绍应用成效,总结应用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技能或策略。
7. 真实性要求:参与活动教师应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有政治原则性错误、概念性错误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案例,取消参加资格。
三、材料提交
请各院部于8月22日前将《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见附件2)、《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汇总表》(附件4)和院部案例电子版发送至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jfzx103@163.com。每个院部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联系人:董怡
联系电话:86526876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数智化工作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