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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女子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03-04点击数:

根据鲁教师字〔2016〕1号文要求,为推动学校进一步重视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由教务处、工会联合举办山东女子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竞赛宗旨

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积极参与和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评选程序严谨、规范。

三、竞赛学科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学科。竞赛设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础学科、自然科学应用学科三个组别(学校初赛不分组别)。

(二)参赛对象和名额。年龄在 40岁以下(1976 年 8 月 31 日后出生)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专业资格证的专职教师均可报名。

四、竞赛实施:

所有参加山东女子学院第三届教学能手与讲坛新星教学比赛,且年龄在40岁以下的教师(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均视为参加山东女子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选手。具体竞赛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山东女子学院教学能手与讲坛新星教学比赛实施方案》,根据鲁教师字〔2016〕1号文要求,将在获奖选手中推选一名教师参加省级复赛,详见附件2。

五、组织领导

成立竞赛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范素华

副组长:宿建沛 王淑霞

成 员:周玲莲 屈玉霞 崔晓红 董吉贺 徐丽萍 张 利 张可成 冯 华 高爱颖 王蕾蕾 李 缨 穆 勇

六、奖励办法:本次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证书和奖品。

附件1:《山东女子学院教学能手与讲坛新星教学比赛实施方案》

附件2:《山东省第三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工会 教务处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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