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教育部社科司近日下发了《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1号)(见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2、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4、申请人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申请人应保证申报内容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申请人应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二、申报程序
1、本年度项目申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3月16日,申请人可在此期间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然后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2、填报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3、其他事项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6日上午9点,科研处于3月17日前进行在线审核确认,申报人于2021年3月18日下午4点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以院部为单位发至科研处计划科邮箱nzxyjhk@163.com:
(1)在线打印的《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要求《申请评审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的打印顺序一致。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三、申报项目必须填写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由项目负责人、科研秘书、分管科研负责人签字后统一上交。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形式审查。
科研处联系人:高朋钊
科研处联系电话:86526656
科研处
2022年1月28日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表
4、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1.28-3.20.zip